各中队:
根据《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学生竞赛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学生竞赛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奖励范围仅限竞赛定级目录中的奖项(附件1);
(二)获奖时间为2023年6月至12月(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奖励标准见《广州航海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附件2)。
二、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三、工作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中队提交申请材料
(1)获奖证书(纸质复印件、电子扫描件);
(2)竞赛类奖励项目申请表。
2、中队初审与公示
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队汇总审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通过后公示3天。
(二)材料整理要求
各中队在整理和审核学生材料时按附件4要求整理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材料,将不给予参评,不重新发回修改提交。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以中队为单位将申请材料于5月24日12:00前报学院:电子材料压缩一个文件包发送邮箱:lunjijingsai@126.com,邮件主题命名:“【竞赛奖评选】XXX中队申请材料”,附件材料命名:“【竞赛奖评选】XXXX中队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同步交至南三422宿舍薛国豪处。逾期未上交申报材料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薛国豪:19864716639。
附件
1.《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广州航海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航院〔2021〕92号)》
2.《广州航海学院关于印发<广州航海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广航院〔2023〕232号)》
3.竞赛类奖励项目申请表
4.申请材料整理要求
轮机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