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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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轮机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12:08   审核人: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在共青团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现决定于2023年4月份开展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

年满18周岁且28周岁以下,已成为注册志愿者,具有1年以上团龄、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在校优秀团员。

推荐对象应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学习、 工作、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参加“青年大学习”等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对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或在第二课堂活动特别是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对获得市级、校级、院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在特殊时期特别是防疫、抗疫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予以优先考虑。

(七)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推优”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前提前跟组织部对接负责人联系,由组织部派干部现场监督,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二)“推优”大会流程是:

1.根据团员提交的情况表(见附件1),团支部在会前全面了解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认真核实,根据 “推优”条件,确定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2.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举行。

3.团支部委员会在会上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详细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的内容。

4.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与会团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6.与会团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推选。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每次“推优”名额不超过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 20%,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推优”名额经申请同意后可适当增加获得“推优”资格的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及以上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

8.“推优”情况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反映。

(二)填写《广州航海学院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以下简称《“推优”表》)。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后,指导被推荐对象填写《“推优”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团支部书记填写《“推优”表》中的团支部推荐意见后,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三)学院公示名单。待组织部将推荐名单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后,公示过程中收集的意见与团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应责成团支部重新考察,在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再向相应党支部推荐。若无异议应及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向相应党支部推荐。

(四)组织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后将对全院各单位“推优"对象作统一公示,接受其他团员青年及群众对推优对象的监督评议。名单确认无误后,向“推优" 对象所在学院党委正式推荐。

三、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

四、工作要求

1.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严格程序环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切实保证“推优”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禁止突击推荐、流于形式。

2.“推优”期限“推优”有效期限为两年,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培养。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推荐。从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团员发展入党,原单位团组织已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推优”。

3.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已“推优”团员的教育管理,对后期表现不合格者建立退出机制,若出现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应取消相应资格。

五、材料上报

1.召开团员大会时间请提前发送至在组织部对接群中,届时会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参会,并记录团员大会开展情况。

2.各团支书接到组织部的推优通知后,于4月15日晚22:00前将填好的电子档《“推优”对象名单 》以及《“推优”登记表》word文档(附件二、附件三),以班级命名压缩发至组织部邮箱(18075395261@163.com)进行审批,同时将《轮机工程学院“推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广州航海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轮机工程学院XXXXX团支部推优投票统计情况》(附件一、附件三、附件四)纸质版交往南三631宿舍。(注:电子档与纸质档团支书统一上交)

3.轮机工程分团委拟于2023年4月19日-2022年4月21日公示名单,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呈书面材料向组织部工作人员反映。

六、注意事项

1.大四年级不进行推优。

2.推优登记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个人真实情况。

3.个人鉴定要求包含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方面的内容。

4.奖励情况只需要填写院级及以上奖励。

5.签署团支部意见时,无需写明投票情况;若推优对象为团支部书记,则团支部意见一栏应由本团支部其他委员填写和签名。

6.推优登记表填写注意时间地点(何时何地)的填写,附件后有模板。

7.推优登记表要求准时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共青团广州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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