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其他类别课题(含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等)两大类。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申报不限额,课题名称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保持一致,各单位可积极申报;其他类别课题学校限报1项,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一)提交课题申报材料。请各申报人按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于3月24日17时前把《投标书》或《申请书》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文档(须以课题名称”命名同时发到gzhzkyc@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二)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推荐评审,按照推荐限额择优推荐,并根据专家意见指导修改申报书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请各申报人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可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