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探索,鼓励港澳参与,培养基础科学研究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21年度省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确保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通知:详见广东省科技厅官网(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87.html),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二、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4.省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二)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五、时间安排
为保证学校审核和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条件的老师网上正式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8月25日17:00,逾期提交系统的项目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2163
科研处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