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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1年度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8-03 08:07 轮机工程学院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发布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1年度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6473390.html),从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为确保学校项目申报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请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及各项目申报指南见网页附件。

2.申报限制: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申报除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外,还需符合相应类别的具体限制条件。具体限制条件请参照分类别申报指南。

3、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4、特别说明

(1)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入围会议评审的须提交纸质材料,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由所在学院统一申请公章流程,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2)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3)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4)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无需申报人填写。

(5)填报过程中如有需学校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020-32082163

   联系人:李老师

                                              科研处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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